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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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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讨生活,十七岁的昀仔聘在洋气的舞场里,成了一名端酒的侍应生。

    缠着灯管的复古式拱门里,白日里照例是冷落的,寂静的,直到夜里方显出热闹和好来。

    到处都是灯光,红的、黄的、绿的,直看得人眼花缭乱,辨不清东南西北。

    在那光滑的地板上,四处都是腿。白的腿、长的腿、细的腿,还有那随着腿的跳跃而飘飞的裙子,丝绸的、天鹅绒、绸缎,一朵朵颜色各异的花儿,散发着迷人的风情。

    蓬松的头发和流着香汗的粉脸儿,男子皮鞋的反光。搂抱交缠的胳膊,红宝石项链上的黏腻目光,晃动的耳环,高跟鞋的声音,旋转旋转,不停地旋转。

    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低音提琴混响,调情声、吃吃的笑声、娇嗔声交织成一个令人沉醉的梦,甜美的、让人沉溺其中不愿醒来。

    各色的洋酒味,多样的香水味,英腿蛋的气味,雪茄味儿还有咖啡的香.......

    昀仔侍立一边,看着这如梦似幻的景象,心里在隐隐的躁动。

    若有一天,也能过上这样的生活,该有多好。

    每当到了傍晚,随着标志性的夜生活歌曲——玫瑰玫瑰我爱你的声音响起,一天的热闹便自此开始。

    那个时候,炮火还没响起来,那些有钱的老爷们,都是想着法子的享乐。

    在昀仔工作的舞场里,当时有两个比较有名的舞女,一个中国女人,化名红牡丹,一个没落的俄国贵族少女,化名喀秋莎。

    她们两个女人是当时舞者里头最为出众的两个,不仅舞跳的好,人长得也十分出众。

    会跳舞,人又长的美丽,自然引得许多人趋之若鹜。

    红牡丹生着一双微眯的丹凤眼,微微抿嘴斜眼一笑,便是万千风情。再加上她身材出众,剪裁得体的旗袍随便那么一套,便是难言的成熟诱惑。

    喀秋莎高挑出众,是标致性的金发碧眼,整个人看起来既清纯又妩媚。她很活泼,舞场休息室内,经常能听到她放肆又欢乐的笑声,就像是黄鹂鸟儿一般。

    那个时候的女子,大都要求笑不露齿,微微一笑抿嘴一笑也就罢了,哪里有人,像喀秋莎一样,笑的那般开怀。

    舞场里的女子,大多身世凄苦,多是为生活所迫,不得不投身这一行业。每日里笑脸迎人,不过是强颜欢笑罢了。

    快乐如黄鹂鸟的喀秋莎成了其中不折不扣的异类。

    因为她不以为耻,还那般快乐。大家都在苦海里挣扎,一般的低贱,你凭什么那么快活?

    故事的讲述到这里忽然戛然而止,昀先生上了年纪,不宜情绪激动,这一番回忆,很是耗了他一番心力。

    我知道故事才刚刚开始,红牡丹和喀秋莎之间,必然会激出高潮的火花,但这一段往事的承载者,却在显露端倪的瞬间掐灭了那刚迸发的小苗儿。

    有些遗憾和不满足,但故事在那里却不会跑。

    所以,我便应昀先生的邀请,住了下来,等明日再继续。

    夜里,忽然下起了暴雨,远远的,听到了海浪呼啸怒吼的声音。

    第二日起来,修剪得当的花园已经变成一片狼藉,到处是被吹落的叶子和折断的树枝。

    天空里满是灰蒙蒙的云气,移动的十分的迅速,看样子,短时间内,天气是晴不了了。

    张妈正在屋子里忙活,看我盯着天空发呆,笑着打招呼道:“孟小姐是内地的人吧,这季风的天气就是这样,阴沉沉的天,一阵风一阵雨的。”

    张妈就是昨天给我开门的老妇。

    “是啊。这还是我第一次看见台风呢。”我笑了笑,收回了目光。

    “那等天气些了,孟小姐可以去海边走走。不是我夸呢,我这辈子也见过不少海了,从没一个,和眼前这片能比。那清澈透亮的蓝啊,实在是漂亮的很。”

    “张妈是海边的人么?”闻言,我问。

    “是啊。我们那边以前靠海吃饭,苦的很。有时候出一趟海不仅什么也没捞着,命也没了。那时候,日子真是难过......”张妈叹息这回忆道。

    这沧桑的口气,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昀先生继续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了。暴雨的夜里他受了寒,发起了高烧。家庭医生来挂了点滴,直到当天晚间,才稍微好了些。

    我本请他不必勉强,但他却执意不肯,他迫切的想要讲述完这个故事,让我替他完成这个拖延了三十几年的遗憾。

    用他的话说,他的时日真的不多了。

    壁炉的火光在风雨夜跳跃着,尘封的往事缓缓揭开。

    昀仔是大都会舞场里那十几个白衣侍者里的一个。当宾客在圆形舞池里旋转着挥洒着自己的汗水时,他们总是静静的立在一旁,等候不知何时会来的吩咐。

    侍应生都是年轻漂亮的小伙子,大家一堆人不过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

    年轻的小伙子总是相似的,不管是读书,还是工作,追逐女子的目光却是一样的。

    昀仔他们身在舞场,接触着形形色色的妍丽女子,自是不能免俗。

    而大多数的目光,都聚集在最为出众的两人——喀秋莎和红牡丹两人的身上。

    她们有着火红的嘴唇、漂亮的脸蛋儿、丰满的身材以及柔软的腰肢。

    跳起来像是灵巧的蝴蝶,就算是静坐在一旁也是一副赏心悦目的画儿。

    与昀仔一起的同伴儿在嘴上都对她们嗤之以鼻,但午夜的梦里,谁不想她们想的心口火热。

    那些有钱的老爷们儿搂着她们的细腰跳了一曲又一曲。

    每当在休息的间隙,看着佳人偎依在那些脑满肠肥的家伙身边露出迷人的微笑,侍立在一旁的阿二总是忍不住小声的啐一口:“呸,真是风|骚的婊|子!不要脸!”

    说完,阿二总会用手肘捅身边的昀仔:“喂,书生,你说是不是!”

    昀仔在大户人家养了两年,皮肤细嫩,加上本就生的眉清目秀的,便在一堆人中得了一个书生的戏谑绰号。

    昀仔心不在焉的点点头,目光却追着喀秋莎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