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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命中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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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呆瓜欢快的在山坡上边走边跳,时不时的还摘些路边的小草、小花什么的叼在嘴里。他今天真的很高兴,因为他采到药草比以往要多的多,这就意味着他可以到山下换到好几天用的口粮,甚至还可以奢侈的买一串好久没吃过的糖葫芦,没有一个小孩子不喜欢那酸酸甜甜的味道。

    小呆瓜的父母一年前双双去世,只留给了他一间茅草屋和一只小黑狗。一年前,母亲上山采药时,不慎被一条毒蛇咬伤,家中除了平日的花销,根本没有什么积蓄,自然也无钱请大夫,父亲情急之下,用口去帮母亲吸出毒素,可实在想不到的是,这毒罕见的厉害,入口即中,结果双双毙命。那一天是小呆瓜最伤心的一天,也是他最勇敢的一天,七岁的他硬是一个人花了七天时间将父母给葬了,葬在了茅屋的后面。

    小呆瓜一直不明白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住到这人迹罕至的顶天山南麓来,要不是父亲无意中发现了一条山间小径,山势也不算陡,他估计早就饿死在山中了。以前父母具在,父亲总是白天上山砍柴,顺便打几只野味,到山下换点家用,母亲也不时到山中采点草药补贴一下,但他们二人除此之外很少下山,也就过年时才带自己到山下逛逛,不过时间都很短。

    幸亏母亲会采药,自小耳濡目染的他也学会了点,虽然他只能识别出几味常用的药草,但山下的药铺老板真是一个好人,只要他送去的药,都会收下。

    小呆瓜欢快的走着,冷不防头顶被什么东西给砸了一下,还挺痛的,揉揉自己受伤的脑袋,低头一看,发现脚边躺着一只鸟。虽然好奇,但自小在山中长大的他,多少还是有些警觉的,先四下看了看,才从背筐里拿出一根枯黄的草茎出来,小心的拨弄着小鸟,这鸟全身羽毛漆黑,白喙上带点青丝,黄色的爪子也泛着青黑。

    这鸟顶天山中特有的,叫白喙鸟雀,这种鸟不是什么猛禽,但十分嘴馋,几乎是见什么都会跑过去啄上几口,荤素不忌,山里人对它们是既喜又恶,喜的是它们很馋,总有些会被有毒的果子和花草毒死,山里人一般在山中碰到不认识的果子,只要查看下四周有没有白喙鸟雀的尸体就行了;恶的还是它们嘴馋,因为它们荤素不忌,有时候连腐尸都会吃,让人恶心。还有就是,山里人弄些谷物不容易,山上又潮湿,动不动就要拿出来晒晒,可这帮馋嘴的鸟便会成群结队的来造访,甚至人有时外出,都要将门窗锁好,不然说不准就会有胆大的鸟登堂入室来打劫了。

    小呆瓜见这傻鸟的样子,乐了,琢磨着这鸟又不知吃了什么被毒死了。鸟雀一双鸟眼圆睁,漂亮的喙张着,想是还死不瞑目。

    “咦?”小呆瓜发现小鸟的舌根上似乎粘着一颗圆圆的东西,如果不是他蹲着看,还真难发现,看看晨光尚早,小呆瓜壮起胆子,一把抓起鸟雀尸体,只是抓在手里才发现,不像是刚死的鸟,别说余温了,到更像一块冰。他也没多想,想也想不出什么来。拿起枯茎想把鸟嘴里的黑色果子给挑出来,看清楚,以后也好有个防备。

    拨弄了好一会,果子似乎是卡在喉咙口了,硬是挑不动。小呆瓜想了一会,猛的一拍头,心想:自己这么平挑不行,那就把鸟举起来,对着阳光,看的还更清楚,这样不是容易吗?以前见父亲用桃核给自己刻东西,不是时不时还举过头顶看一看,刻一刻吗?

    小呆瓜理所当然的想到,然后理所当然的做了。左手举起鸟,右手拿起枯茎,死命的抠弄起来,一下,两下。。。。。。

    果子终于掉下来了,可不是掉在地上,也不是掉在他手上,而是掉进了他嘴里。其实想想也正常,一般说来,当人举起某个东西看时,时间一久,人总会不自觉的张开嘴来。

    异物入喉,顿时惊起小呆瓜一身冷汗,第一反应就是猛烈的咳嗽,想将其吐出来,可是那东西似有吸力一般,牢牢的粘在他的喉部。就在小呆瓜想用手抠时,却发现喉部没有了不适的感觉,舌头在嘴内四处扫了扫,空空如也,让他搞不清刚刚是幻觉呢,还是现在是幻觉。

    想起白喙鸟雀的死样,小呆瓜“哇”的一声坐倒在地,吓哭了!这时,腹中传来阵阵寒意,他只当是“毒果”的毒性发作,哭的更厉害了,渐渐的,哭声越来越低,寒意透出腹部,向四肢和头部袭去,小呆瓜双手紧抱胸前,双腿曲起,牙关不停的哆嗦着,每呼出一口气都结起雾状,恍惚间,看到了自己的父母,下一刻,他失去了意识。

    南山镇地处顶天山南麓山脚,取山南之意,顶天山南麓地势陡峭,游客稀少,在这建镇有多余之嫌,但距南山镇以南大约六十里地,就有一座中州军事重镇——仓越城。过了仓越城再往南就是信州了!仓越城作为中州南边境上第一大城,重要性可想而知。而距离仓越城最近的一座城池,便是北边的集城,但两者之间相距四百里,也就是说仓越城是一座地处顶天山内的孤城。战事一起,其他地方的部队在援驰仓越城的途中,补给就成了困难。所以南山镇在这就起到了后勤中转站的作用,也正因此,南山镇的防御工事就比一般的集镇要强上数倍,实城非镇!镇外更是永久性的驻扎着一支八百人的军队。不过与仓越城略有不同的是,仓越城市一座纯军事化的要塞,城内的商业化气息不易过浓。而南山镇就不同了,建镇一百多年来,风调雨顺,中州与信州又互结友邻,军事冲突少之又少。虽然这种协约说毁就可毁去,但对老百姓来说,有总比没有强。那么随之而来的,两州之间的交流也越趋频繁。仓越城无法实现商人们想要的氛围,自然而然,作为仓越城后勤地的南山镇成了商人们眼中的香饽饽。

    仓越城一直以来有个规定,不管货物是出城还是入城,只准在城中休息一天,第二天必须离开。所以以前未有南山镇时,需要过境商人必须马不停蹄的将货物运到集城,特别是加急的货物,更是要加班加点的绕过顶天山,走上几百里路,中途连个休息地都没有,人、马吃不消不说,还担心有强人劫道;如今有了南山镇,许多货物都只需要运到这,想待几天都可以,买卖双方都省心、省力,加上南山镇是半军事化的城镇,有驻地守军,附近盗匪也没生存的条件。

    中州朝廷不但默认了这一事实,还将南山镇和集城之间官道给拓宽了一倍,而过了集城,所有商品便可以向中州全境输送了,特别是集城到中州首府——中天城,只有区区四天的路程。

    最近更是有消息说,中州朝廷似乎有意开通西南中、信边境上另一座军事重镇——古苏城与南山镇的通道。古苏城作为中州最重要的古城之一,重要就重要在,它不但是中、信边境线上的城市,还与中州西边节州的边境线相近,说它一城守二州也不算夸张。所以古苏城可以说是全城皆兵,比仓越城更加军事化。而从古苏城到中天城,一路上七绕八拐的,城、镇繁多,边境过来的货物要想到中天城,所耗时日颇多,而开通了古、南通道,时间至少省了三分之一。商人一想到这些,眼睛就红的不行。而各州的政客们则暗叹一声,中州真是穷疯了!

    当然撇开这些不提,古苏城与南山镇如果真能相通,可想而知,对南山的影响将会有多大,说明白点,就是说整个中、信,三分之一,中、节的商品将全部经过南山镇,那是什么概念,到时,南山镇将成为中州国内最繁华的经济大城之一,这使得地理条件并不十分优越的南山城成就了一个奇迹。

    南山镇内,各式酒楼、茶馆、客栈、青楼如雨后春笋,一一耸立在街道两旁,楼下挤满了各类小摊贩,宽阔的街道上卖艺、杂耍的人随处可见,街上的游人更是比肩接踵。

    “啊!”一声惊呼从某个胡弄内传出,好奇的路人待想驻足观看,却见胡弄口站着凉个凶神恶煞般的家丁,识得家丁衣着的人纷纷夺路而走,只留下些好事者和外来人凑着看热闹。胡弄内一个半大的男孩身穿锦衣绸缎,肥嘟嘟的小手抠弄着鼻孔,很是得意的看着面前不远处的小女孩,小女孩大约五、六岁的样子,身穿白粗布衫,精致的小脸一片苍白,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布满了水雾。离她一步之遥处,一只跟她差不多高的黄色狼狗,吐着长舌,狗眼中满是凶光,似是只等主人一声令下,便要扑过去,将眼前的生物给撕碎。

    “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就学会欺负女孩子了,长大了还了得!”

    “嘘!你小声点,没见他们的衣着么,肯定是哪家的公子哥呗。这年头啊!”

    “要不要报官?”

    “报官?要报你去报!”

    “呸!报个屁,还不是一个裤裆的两个蛋么!”

    。。。。。。

    外围的人群小声议论着,两个家丁见此,脸露得色,挑衅的看着众人。

    小胖子男孩拍拍双手,笑道:“小丫头,公子我看上你了,你就做我未来的老婆。。。哦!不,先做小妾吧,以后看你表现好的话,征的我爹同意,再给你转成平妻,唉,正妻,你是别想了!”

    外面的人群听得这句话,哄的笑开来,但看看两个家丁,笑声立马又小了下去。

    小女孩一脸茫然的看了眼男孩,显然单纯的她并不知道什么叫小妾,什么叫平妻,什么是正妻。可她能看出小男孩的不怀好意,本能的轻咬下唇,回道:“不行!”想想不对,又加了句:“你。。。最。。。最。好放我走,不然等我爹爹来了,可。。可要你好看的!”

    小男孩先是一怔,而后笑道:“你爹爹?你爹爹比过我的‘大王’么?”说着指了指挡在小女孩面前的大黄狗,在他想来,自家的大黄狗连家丁都怕,肯定是无敌的了。

    那黄狗听到主人叫自己名字,很是配合的狂吠了几声,吓的小女孩又往后退了几步,可硬是没哭出声来。

    “干什么?没见我家公子在里面忙吗?”看胡弄口一名家丁对一位想进来的人高喊道。

    那人年约四十,一身青衫,长相不俗,下颚几缕长须,给人以清瘦飘逸之感,只是背后背着个百宝箱,脸带焦色,也不闻家丁言语,见家丁将胡弄口堵死,由于身高不够,只是大喊几句:“诺儿,是你么?”

    小女孩一听这声音,顿时欣喜若狂,大声呼救:“爹爹,爹爹,救我啊!”

    男子一听这话,脸色再变,双脚一错,竟从家丁中间穿了过去,两家丁冷不防有这手,被撞的在原地转了几个圈,待他们头晕目眩的站起身时,却惊恐的发现来人早已进入了胡弄内。

    小男孩见男子竟然闯了进来,虽然有些慌张,但他平时张狂惯了,再说还有无敌“大王”在,马上定下神来,喝道:“大王,咬死他!”

    男子眉头一皱,心道:这小孩好大的煞气,年纪小小就要伤人性命。也不见他有什么动作,只见那猛扑过来的大黄狗在空中直直的摔在地上,一动不动。小男孩惊的说不出话来,傻愣愣的站那,两个家丁多少还见过点世面,知道遇见高人了,想转身就跑,但想想小主人还在里面呢,又只好一脸紧张的站着。心里把这个小主人诅咒个半死。

    男子见女儿无恙,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说道:“诺儿,不怕啊,没事了!”

    小女孩这才“哇”的一声扑到男子怀里,大声哭起来,男子似是不愿多待,抱起女儿,又小声安慰几句,回头便走,竟看也不看其他人一眼。

    小男孩一个激灵醒过神来,想起刚刚的事,顿时也吓的嚎啕大哭起来,两个家丁赶忙跑到小主人身边,抱起他,二话不说,灰溜溜的往自家府上奔去。

    普通百姓虽然不敢自己上前去管着不平之事,但见恶行被惩,也都发自内心的齐叫了一声好。

    青衫男子抱着女儿,很快就离开了南山镇,径自向顶天山上行去,没走多远,小孩子心性的女孩,已经从刚刚的惊恐状态中醒脱出来,在父亲的百宝箱中拿出一个糖葫芦,脱开父亲的怀抱,跳下地面,东瞅一眼,西摸一下,就是不愿好好的沿山路走。

    青衫男子溺爱道:“诺儿,不要乱跑,再上去不远,山路会变的更加险峻的。”

    小女孩调皮的回首朝老爹吐了下舌头,娇笑道:“爹爹,我的武功可不弱呢。”不过想想刚才在胡弄里的表现,竟然吓的连功夫都忘了,不免有点惭愧,便又加了句“不是有爹爹在么!”

    说完,“唰”的一下钻进了一旁的树丛中,青衫男子大惊,急忙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