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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判官暗恋孟婆?高官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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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判官暗恋孟婆?高官好啊

    “你们都在这里啊,正好!我把孟婆汤重新改良了一下,你们要不要尝尝?”

    蛐蛐完全没发现他们诡异的气氛,笑得一脸灿烂把手里的汤递给他们。

    “对了!你到地府还没到七天哦,所以尝不了了。”走到沈幽跟前,孟婆摇摇头把刚要给她的汤又收了回来。

    沈幽兴冲冲伸出的手遗憾地收回来。

    她忍!再过两天就可以尝到了!

    当蛐蛐走到翊樊面前时,沈幽睁大了眼睛。

    翊樊正在气头上,蛐蛐却像是毫无察觉似得过去了!这回完了,要当炮灰了,沈幽递给她一个同情的眼神。

    ……

    但是,如果情节真的那么容易被人猜中,就没人爱看了。

    一分钟后。

    当蛐蛐兴高采烈地问翊樊‘好喝吗’的时候,沈幽是真的木了……

    舍不得掐凤云阙,沈幽对小黑招招手,小黑不明所以地走了过去,沈幽身手掐了掐小黑的脸,小黑立刻哇哇大叫。

    “哎哟!疼,疼……你掐我干嘛呀!”

    “会疼的……”沈幽呢喃。

    那就不是她眼花了。

    那个翊樊,那个濒临爆发的翊樊耶!看见蛐蛐居然一下子怒意全消,还非常镇定自若地接过碗,一口气就把汤都给喝了。

    “味道很好。”

    居然还说味道很好……真囧。天要下红雨了吗?

    蛐蛐心满意足地收回空碗,听见翊樊的评价笑得更加阳光灿烂。沈幽古怪地盯着他俩瞧,忍不住问凤云阙:“翊樊总说要升迁升迁的,为什么到现在还没走?”

    翊樊那么会精打细算的一个人,应该不只是嘴上说着玩的,如果真想升迁早就升了吧?为什么还没走?

    “你觉得呢?”凤云阙暧昧地笑,沈幽立刻会意,嘴角也开始咧开。

    “嘿嘿嘿……”

    他是根本不担心翊樊会走的,只要蛐蛐还留在地府,那么翊樊就一定会继续留在这里乖乖做他的判官。有再多的牢骚也只不过是说说而已。

    “蛐蛐知道吗?”瞧她一脸高兴地笑容,像是知道,但她第一次见蛐蛐的时候她也是这样笑,好像没什么区别,也可能不知道……

    “你觉得翊樊像是会去告白的人吗?”凤云阙反问。

    “不会吧……”几乎立刻否决。表白?她完全想象不出来翊樊去跟女人表白会是什么画面,就连想想象一下那画面都无法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原谅她的想象力没有那么丰富,无法想象一个面瘫面无表情对人说‘我喜欢你’会是一个多么囧的事情。

    “大内幕啊,真想不到翊樊居然暗恋蛐蛐啊……”该说翊樊的眼光独特?还是因为他太精明,所以比较喜欢类似于蛐蛐这种,怎么说呢……比较单蠢类型的女人?

    “而且是一暗恋就暗恋了几千年咯。”凤云阙小声补充。

    翊樊和蛐蛐说话的嫌隙向他们俩使劲扫了一眼……

    “他能听见?”

    “樊向来都有地狱耳自称,自然能听见。”

    “哦”沈幽拉长了语调,故意对着翊樊的方向用口型说,“如果不想让我告诉蛐蛐的话,就给我一笔封口费。嘿嘿嘿……”

    翊樊一个冷眼扫过来,却没有更多的动作,继续听蛐蛐说孟婆汤的改良配方。

    “他,这算是同意了?”沈幽万分不敢相信。这算是默认了吧?

    那个同样爱钱的翊樊?答应给她封口费?

    “我想,应该是同意了。”凤云阙无责任发言。反正,要给钱的又不是他。

    “他这么容易就答应,该不会是以为我会要的很少?”

    “不会,应该是他不差那么点钱,别看他这样,可是地府第二个有钱人。”

    “第一个是谁?”这纯粹条件反射,要当有钱人当然是当第一啊,傍大款也要傍最富的对不对?

    凤云阙笑而不语。

    “啊!”沈幽立即明白!

    对啊!站在她面前的可是整个地府的老大,谁还敢比他更有钱?谁还能比他更有钱?

    “可是,你是阎王嘛,所以有钱可以理解,为什么他是判官也这么有钱?他也是让人间的熟人给他烧?话说,他是从出生就是判官?还是过去也是人?”

    “他以前也是个人的,不过后来来到地府做了判官,他在做判官前的人间的记忆早就封死了,所以他是没办法让过去认识的人给他烧的。但是,他怎么说也是判官嘛,人间不管是任何朝代的人总有阎王庙,里面同样也供着判官,高官总是有很多油水捞的……”

    这话很对啊。高官两个字,总是和油水花上等号的。

    “所以,你也有很多油水捞?”沈幽的眼睛变成钱币的模样,脑子里似乎还能听见算盘的声音。

    “我不需要花钱,所以没必要捞。”

    简直就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这话,多有说服力啊!这整个地府都是他的,他还捞什么?走到哪儿都是白吃白喝,想把谁开了就把谁开了,谁敢赚阎王爷的钱?

    这才叫大款啊!要傍大款就得傍这种的!有钱途!

    ……

    结束了潘小桃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这大半个月里沈幽从翊樊那里敲来了一笔封口费,之前又得到了那一成半,所以一下子变成了小资。

    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情报,所以这半个月来她都非常积极地去找蛐蛐,拉着她一起到不夜城去血拼。所谓的不夜城,就是丰都城北的闹市,在知道了那闹市是全天候营业之后,她就依然把闹市改成了不夜城。半个月的时间整个不夜城都被她们俩逛遍了。

    经过这样的深入相处,沈幽才发现,这个蛐蛐真的不是一般的单蠢,应该说她的思路有点秀逗,可偏偏这种性格又让人非常喜欢。是怎么说来着?大概就是说,激发出了沈幽老母鸡护小鸡的冲动,这么白痴的丫头,不好好看着点以后万一吃亏了咋整,真让人操心。

    而且,这孩子除了关于孟婆汤真的是其他什么东西都不在乎,在不夜城看的东西基本也都是和食物有关的东西,她的孟婆汤沈幽也终于如愿以偿地尝过了,真的是人间美味,不是……是地府美味!喝过一次还想喝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