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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青梅竹马(第1页)

时间一晃而过。

六点钟,叶天一家三口人坐着电动摩的去凯越饭店。前世的叶天恨透了这辆电动摩托,原因无他,就是太丢脸了,更何况青春期少年更要面子。尤其是碰到熟人,面对他们略带笑意的目光,叶天就觉得天生低人一等。所以那时候的他宁可选择走路也不想做这种破车子,丢人现眼。

不过重生回来,叶天自然变得与之前不同,现在的他可以理解父母的辛苦,如果他还是那么孩子气的话,他三十多年可算是白过了。我估计,就算让他坐着拖拉机,他也会面不改色的。

来到凯越饭店,凯越饭店是一家中档饭店,新开没多久,里面的设施谈不上高端大气,但也绝对说的上朴素典雅,而且这里的特色菜烤鱼是非常有名的,在这里招待客人绝对是首屈一指的选择。既不会掉了客人的档次,也不会让人觉得很奢华。

在停着一排的高档轿车的停车场,叶强停好了摩托车,然后一家人走向凯越饭店的大门,叶天在很远的地方就看见正站在门口的夏宇和夫妇,在叶天的记忆中,夏宇和的妻子叫林梅。三十四五的年龄,衣着打扮很时尚,风韵犹存,对他一家都很好很热情,不过就是有点势利,其实这也是很正常,她唐唐市委书记夫人对待人和事物的境界自然不同,三六九等的人就要用三六九等的态度对待,何况自己家庭状况也不是很好,她能放下身段热情招待,叶天觉得已经十分不易了。还记得前世,叶天对她可是没有什么好印象,现在想过去这也是人之常情罢了。

等到叶天一家三口接近饭店门口,夏宇和夫妇,立马笑呵呵的上来打招呼。

叶天见状喊了一声“夏叔叔好,林阿姨好。”

林梅笑着应了一句,夏宇和也是乐呵呵的摸了摸叶天的头,然后两家人,边说着话,边走向预定的包厢。

跟着夏宇和夫妇走进包厢,一个女生闯进叶天的瞳孔之中,他微微的楞了一下。女孩十五六岁,和他差不多,穿着一身连衣裙,一头乌黑的秀发系了一个大大的蝴蝶结,黛眉弯弯,唇红齿白,十分动人。

这个女孩儿,叶天认识,而且是打小认识,夏宇和的女儿,夏晨涵。

夏晨涵仅仅比叶天小两个月,因为叶强和夏宇和的原因,两人打娘胎就认识,幼儿园一起上,小学也是一个班级。两个人的关系极好,那时候的夏晨涵就是一个小小的跟屁虫天天跟在叶天身后,奶声奶气的一句一个叶天哥哥,叶天哥哥。而叶天也是有了作为一个哥哥的觉悟,凡是有什么好吃的,都会优先然给夏晨涵吃,即使自己吃不到,他也不会哭不会闹,

因为在叶天看来,这是作为哥哥应该做的,那时候的每每两家人聚会的时候,夏晨涵都会腻着叶天,两个人在一起从来没有其他小孩子因为零食,玩具吵闹过,因为都是叶天让着她。而夏晨涵觉得这个小哥哥,对他是真的好。那时两家人看着腻在一起的两人,还会开玩笑“两个人这么合得来,以后干脆亲上加亲得了。”那个时候,夏晨涵都会拍着自己的小手“好啊,好啊,以后长大了我要嫁给叶天哥哥…..”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大概就是这样子吧。

夏晨涵的天真烂漫,惹得两家大人哈哈大笑,心中还真的泛起了这种心思。

不过后来,初中叶天去了三中,而夏晨涵去了一中,两个人分开,距离慢慢远了,渐渐产生了差距,夏晨涵越来越优秀,长得愈发漂亮出众,叶天越来越差,虽然模样还是算的过去,但是在学习上还是家世上的差距,叶天是配不上夏晨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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