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哪个不是人情世故的老手,瞿英一句话就够他们掌握到关键信息,一个比一个口号喊得漂亮,话也说得让人舒心。
酒过三巡,也有人深情地端起酒杯开始忆往昔,路远天哭笑不得地打断道:“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一个个这么煽情做什么。”
末了自己仰头喝完杯里的酒:“好了各位,想说的话都在酒里了,大家趁早回去歇着吧。”
还好没人喝得烂醉,轮流坐上代驾的车扬长而去,最后剩瞿英站在旁边,她手揣在兜里,朝路远天抬了抬下巴:“陆总,速度够快呀,房子都买好了?”
路远天算得上今天喝得最多的一位,头发被撩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脸颊被酒精熏成红色:“什么速度不速度的,这套公寓楼早在我来海市的第二年,赚到第一桶金时就买好了。”
瞿英若有所思点点头:“那时候你就做好有一天回雁市的准备了?”
这话把路远天说得一愣,瞿英以为自己找到了真实答案,嘴里念念有词道:“难怪呢”
其实不是,路远天心想,他买这套房子是一时冲动,那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买房,看着卡里富裕的数字,满怀激动买下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只为了给自己留个在雁市的念想。
那时候他和楚秋山刚分开第二年,忙碌的工作让他几乎没有私人时间与生活,每天平均只睡四到五个小时,像个电动陀螺一样在海市扩张事业版图。
忙到没有一丝喘息的生活让他无暇顾及与楚秋山分离的思念与落寞。
直到某一天,路远天忽然梦到楚秋山,梦到他们分离时那个潮湿的雨季。
他从梦中惊醒过来,决定还是不要用拼命的工作来忘记楚秋山,与此同时,他也害怕时间一久,自己真的忘了楚秋山。
所以挣到钱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雁市安家落户,用来时刻提醒自己这座城市还有个随时记挂的
,
开了几个冷色调的壁灯,空荡荡的家里看上去有股森冷的寒意。
提着黑色行李箱从两个人的家中离开那天,路远天知道自己做了一个很痛苦也很伤人的决定,也许楚秋山会恨自己一辈子,路远天统统知道,也全盘接受。
因为他想要摆脱被金钱和世俗摆弄的命运,就只能选择这条最快的捷径。
不想再为了金钱向人下跪磕头,不想再面对楚秋山的病重而束手无策。
就是这么简单的想法,支撑着他一路走到现在。
他闲来无事,将自己和楚秋山那些聊天记录翻来覆去地看,日期越翻越往前,九年前的聊天记录被他截成一张张图,那时顶着幼稚潇洒哥头像的路远天和风景头像的楚秋山聊得欢快。
图片在传输过程中已经压缩成高糊画质,明明这些聊天记录差不多都能背下来了,但路远天还是看得入了迷。
以至于手机突然响起熟悉的来电铃声时,路远天双手一抖,手机险些磕在地上,抢救回来时却不小心按到挂断。
听到电话被挂断,楚秋山略微一怔,脸上又觉得火辣辣一片,路远天竟然挂他电话?
这一切不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容不得楚秋山多想,手机重新振动起来,来电显示陌生号码,但楚秋山明显已经对这几个数字烂熟于心,因此一眼就看出是路远天打了回来。
他静静地等了一会儿,终于,等到一曲铃声即将结束才接听了电话。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最终还是路远天发出不确定的一声“哥?”
楚秋山淡淡地应了,而后又是一阵沉默。
路远天觉得手机发烫,他分外珍惜对于这个来之不易的通话,但一联想到楚秋山的伤势,又关心地问道:“怎么了?是出什么事了吗?你脚上的伤势好点没有?”
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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